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35号)的有关要求,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现将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自2016年10月20日起至10月28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获奖成果名称及姓名中有错误者,请及时与我办联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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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