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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的背景和主要过程。
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教育规划纲要》,标志着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阶段。到2015年,实施《教育规划纲要》时间过半。为全面掌握《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总结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新做法,梳理制约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更好地谋划“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作为第三方评估牵头单位,开展职业教育专题评估。
在接到任务后,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制定了《教育规划纲要》职业教育专题评估方案,组建了评估专家组,分成10个调研组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实地调研,召开了多次专家咨询和研讨会,对《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予以评估,形成了最终的评估报告。
二、职业教育取得的重要成就。
五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职业教育战线广大干部师生的不懈努力下,《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职业教育发展目标基本实现,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理念和蓝图已经绘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科学合理的人才结构逐步形成,技术技能人力资本积累不断增加,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道路基本确立,成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一个亮点,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
一是《教育规划纲要》确立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五年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数的比例保持在45%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成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稳步增长。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数达到337.98万人,招生数占高等教育招生数的比例达到46.9%;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首次突破一千万,达到1006.63万人,非学历教育注册学生达到5593万人。高等职业教育为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重要贡献。职业院校每年输送近1000万技术技能人才,占新增就业人口的60%,开展培训达上亿人次,大面积提高了劳动者素质,职业院校正在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二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编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对构建新时期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系统设计,提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两步走”战略,2015年初步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2020年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构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高职贯通培养、课程学分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2014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151万名,占高职招生人数的45%。职业教育发展促进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职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每年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2000万人次;扩大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建设,推动多所高校免费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为信息时代学习者人人学习、处处学习创造条件;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教育部、民政部等七部门颁发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每年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参与的城市已达到900多个。
三是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办学体制得以建立。五年来,全国多地制定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从经费投入、税收优惠等方面支持企业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立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任教及教师到企业锻炼的制度,鼓励企业通过多种形式与职业院校合作,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保持一定规模。各地还以推进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全国建成职教集团超过1000个,吸引了近3万家企业参加,覆盖了60%以上职业院校。2010年以来,集团化办学数量及参与集团化办学的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同时,民办职业教育也得到发展。出台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职业教育,一些地方设立民办职业教育政府发展基金或专项资金,建立民办职业院校师生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待遇的保障机制,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多元化。
四是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首先是落实政府职责,强化省、市、县“三级统筹”,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方式。其次,完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教育部印发了《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推动职业院校章程建设,促进职业院校建立有行业企业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实现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是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径。教育部会同有关行业组建了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门类的62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形成了教育与产业共同发展职业教育的组织机制。积极探索职业教育管理机制改革。辽宁省鞍山市建立职教城管委会,探索实行职业教育区域化统筹管理;安徽淮北市成立职业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新乡市设立职业教育局,加强统筹管理力度;河南信阳市平桥区成立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局,实行职业教育和就业服务的无缝对接和有机融合。
五是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教学指导纲要》,通过课堂教学主阵地,推进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主线贯穿始终,推进德育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施展才华。教育部还在总结各地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于2014年颁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遴选了165家单位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强化标准引领,全面对接职业标准,制定并公布410个高职专业、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在理实一体化教学、行动导向教学、课程国际化、优势特色专业课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六是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把加强职业教育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内容。首先是强化省、市(地)级政府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责任,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其次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支持县级职教中心发展,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第三是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鼓励职业院校走向县域开展广泛合作,增强服务“三农”能力。第四是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加大培养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力度,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工作。
七是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首先生师比日趋合理。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为86.30万人,生师比为21.3:1,与2010年的26.6:1相比,生师比日趋合理并逐步接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规定的生师比20:1的标准。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为43.83万人,比2010年增加3.42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为17.6:1,与本科高等学校生师比基本一致。其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多地通过培养培训并举、实施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教师企业实践、对口培训和境外培训,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双师型”教师的比例有了较大提升。第三,教师编制和职称评定制度不断完善。各地通过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实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加大兼职教师聘任力度,灵活引进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专业和实践教学,提高学生技能水平。重视教师职称评定制度改革。201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包括职业学校在内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各地制定和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资格、职称标准,不断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管理。
八是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首先,经费总投入稳定增长。2014年,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3424亿元,比2010年增加1016亿元,增长了42.2 %,年均增长率10.1%。其中,中职增加549亿元,增长了40.6%,年均增长率9.7%;高职增加466亿元,增长了44.4 %,年均增长率10.5%。2014年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为2559亿元,比2010年增加1099亿元,增长了75.2%,年均增长率16.1%。其中,中职增加681亿元,增长了70.4%,年均增长率15.2%;高职增加417亿元,增长了84.8%,年均增长率18%。其次,制定生均经费标准,生均经费稳步增长。2014年12月底,19个省份、4个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共有22个省份和新疆建设兵团出台了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生均公共财政支出不断增长。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8784.64元,比2012年增长16.1%;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经费支出3578.25元,比2012年增长20.2%。第三,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逐步落实。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再次明确要求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少于30%。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要求,确定并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第四,免学费和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扩大。目前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享受免学费政策,占在校生的91.5%。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的学生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助学金覆盖率近40%。高等职业学校纳入了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高职奖学金覆盖近30%学生,助学金覆盖25%以上的学生。
九是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第一,职业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初步建成。教育部分别制定并颁布了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设置标准、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对学校及专业设置的条件、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对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履行举办职业教育的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第二,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常态化。五年来,教育督导部门开展了系列的职业教育专项督导,对各级政府落实发展职业教育主体责任情况实施督促检查。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天津等10个省(市)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第三,教学质量监测和评估体系基本形成。教育部和各地积极开展职业教育教学评估,在评价标准、制度建设、学校内部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和实践。2015年,教育部办公厅还印发《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对职业院校内部教学质量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十是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良好。首先,职业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得到改善。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对职业教育工作做出重要指示,2015年国家设立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职业教育,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其次,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持体系逐步建立。《教育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各地站在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的起点上,推动、谋划本地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职业教育地方立法工作和政策制定取得重大进展,确保了职业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第三,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受到关注。各级政府通过提高收入水平、落户城市等政策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三、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五年来,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也要看到,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业教育的规模达到《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存在难度。根据2014年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统计,要实现 “到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22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达到1390万人”的目标,缺口分别为495万人和384万人。随着我国适龄人口逐步减少,,实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235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480万人”的目标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保障与激励机制不足,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地位、责任、权力、利益义务等缺乏法律保障,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积极性。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运转不畅,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依然存在。职业院校缺乏充分的办学自主权,内部治理结构改革有待完善。市场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教学、技能训练等方面与市场、产业发展存在部分脱节。
三是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结构性不足和质量不高并存。职业院校教师数量不足,很多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生师比远远高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定的20:1的标准,部分地区和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较低。部分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能不足,缺乏相关的专业实践经验以及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的培训,教育教学能力不强。
四是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且差异较大。截至2014年底,仍然有12个省份未出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9个省份未制定高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定在部分地区尤其是县级政府无法落实,分属省、市、县管理的职业院校经费投入差异较大,中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生均经费远低于东部发达地区。
四、对今后职业教育改革的建议。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十三五”期间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为实现《教育规划纲要》的目标和编制“十三五”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报告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强化政府统筹,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大体相当不动摇,确保高中阶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二是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三是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设,保障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促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围绕“提高质量”主题,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深化校企在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建设及教学过程等方面的合作,切实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适应性;五是加强面向农村农业的职业教育,提升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扶持农村、民族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发挥职业教育在扶贫、脱贫中的作用;六是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七是建立省级财政为主的职教经费统筹机制,坚持职业教育公益性,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及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八是进一步营造职业教育良好发展环境,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等政策,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五年来,职业教育取得了重要进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吸引力不断增强,有力支撑了经济转型升级。学生上升通道已经打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更加顺畅,接受职业教育不再是“断头路”;行业企业作用逐步发挥,办好职业教育成为教育界和产业界的共同职责,不再是教育部门唱“独角戏”;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普遍推行,人才培养与生产实践不再是“两张皮”。2014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6.69%,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达91.5%,就业呈现去向更加多元、紧贴结构调整、密切服务城镇化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等特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中央重视前所未有。2014年6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接见全体会议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张德江委员长亲自担任检查组组长,亲自作执法检查报告和主持专题询问。刘延东副总理、马凯副总理对职业教育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部署。二是改革力度前所未有。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一系列创新性政策举措,把改革贯穿办好做强职业教育的始终。确立“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人人出彩”的价值追求,确立校企共同育人的办学机制、现代职业学校制度,确立新的保障机制,等等。三是各方协作前所未有。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已出台40多项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的政策措施,教育部联合行业开展产教对话已形成常态化机制,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12个,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建成职教集团1000多个。国务院决定将每年5月第二周设为“职业教育活动周”,广大职教工作者努力拼搏、创新实践、无私奉献,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给予有力支持,尊重职业教育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职业教育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还不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有待提高,办学与经济社会需求还存在脱节现象,部分职业院校的办学条件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双师型”教师总量不足、素质不高,行业企业参与的内生动力不足等。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性阶段。职业教育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加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主要思路: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中国制造2025,编制和实施制造业人才发展规划,培养多样化人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推进结对合作、集团化办学,实现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创业创新教育,广泛开展职业培训,提升社会成员就业创业能力。
二是更加注重改革创新。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职业教育法》修订工作,抓紧制订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并以此为契机,协调教育、经济、劳动、就业等领域关系,着力破解行业企业参与、调动社会力量、“双师型”教师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待遇等重点难点问题,把中央决策部署细化为落地制度和政策。
三是更加注重内涵建设。坚持改进教学和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强办学标准建设,深入推进学徒制试点,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的“五个对接”,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吻合度。
四是更加注重促进公平。设计和落实好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进一步降低学生就学负担。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广泛开展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大对农村、民族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加强倾斜支持,健全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协调发展。
五是更加注重对外开放。既坚持“请进来”,继续学习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先进经验,也要主动“走出去”,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遴选部分行业探索校企共同“走出去”的发展模式,实现职业教育与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协同布局、相互支撑,为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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