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四批吉林省教育科研型名校长和教育科研型名教师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评选第四批吉林省教育科研型名校长和教育科研型名教师的通知(吉教育科研字[2017]2号)》的文件要求,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组织专家进行了第四批吉林省教育科研型名校长、名教师评审工作。经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终评选出第四批吉林省教育科研型名校长和教育科研型名教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7月3日至9日。若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办反映。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匿名反应的不予受理。若公示名单中存在姓名、单位等信息不准确现象,也请向我办反映。
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波路65号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编:130022
联系人:周颖华
电话:0431-85391484
附件:第四批吉林省教育科研型名校长和教育科研型名教师拟名单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