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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教科办〔2016〕1号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等学校、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各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办厅函[2016]12号”文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国家级
1、国家重大招标课题
2、国家重点招标课题
3、国家一般课题
4、国家青年基金课题
(二)教育部级
1、教育部重点课题
2、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说明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由于受名额限制,请各单位要着力把关,提高课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学科、同类别课题申报数量。我办将根据我省申报实际, 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1)《申请书》与活页纸质版。
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
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活页6份;其中1份申请书夹1份活页要单独抽出,其余材料按“一夹六”方式整理,即1份申请书内夹叠放5份活页和另外1份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和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至我办。
(2)“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汇总表一律按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设计的电子表格内容和顺序填写并按学科分类排列。
2.报送电子版材料
(1)《课题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
(2)单位申报课题汇总表电子版。
相关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jkb@126.com。
相关文件、材料下载地址: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
四、申报组织事宜
今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提前到年初,各级科研管理单位要尽早部署。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并盖章。
我办集中受理课题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4月7-8日。各高校和省直单位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报送,市州所属单位及中小学幼儿园由市州教科规划办负责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6年2月25日-4月25日开展2016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见附件),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4日